《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净化效果分级评价规范》团标验证会在广州召开

慧聪净水网 2022-07-01 16:35 来源:慧聪净水网

2022年7月1日 ,广东省预防医学会组织广东省疾病预防制中心等单位,就《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净化效果分级评价规范》团体标准验证研讨会在广东省预防医学会召开。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净化效果分级评价规范》团标验证会在广州召开

没有统一规范的净化效果评价规定,如何引导消费者选购净水器?

水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维持生命必不可少的物质,饮用水的水质卫生、安全与人们身体健康息息相关。我国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是安全饮用水的强制性技术规范,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人们生活水平提高,符合国标水质已不能满足人们生活水平需要,并且市政自来水供水过程中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因此,需要对市政自来水进行进一步净化处理改善水质。

我国从《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颁布以来,发布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等规范,但规定以活性炭为主要过滤材料的一般水质处理器耗氧量去除率只要求≥25%,而膜过滤、分子筛、陶瓷等过滤器只规定达到企业申报净化率,未有统一净化效果规定;反渗透处理装置规定了无机、挥发物质、重金属净化率,但没有抗生素和农药去除率。

目前,我国还没有统一水质处理器净化效果分级评价规范或标准,群众购买净水器亦没有统一标准指导,因此,面对市场琳琅满目、功能各异的净水器:可以过滤水中铁锈等大颗粒杂质的前置过滤器、去除悬浮颗粒的陶瓷或超滤净水器、高吸附过滤性能并且保留水质钙镁的复合炭棒与微滤或超滤结合的净水器、可去除水质中钙镁和有机物的反渗透净水器、去除水垢又要保留部分钙镁离子的纳滤净水器等等,由于没有统一净化效果标识,群众难以识别净水器净化效果。因此,制订相关评价规及指引迫在眉睫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净化效果分级评价规范》团标验证会在广州召开

研讨会召开

制订净化效果评价规范 引导水质处理器行业健康发展

制订净化效果分级评价规范,旨在引导水质处理器行业健康发展,倡导净水器重点去除市政自来水中还存在的微量有机物、抗生素、农药以及二次污染悬浮物、微生物等有毒有害物质,同时提倡保留市政自来水中有益微量元素,减少水资源的浪费,为群众健康水平提升发挥应有作用。结合现在标准和技术制订净化效果分级评价规范,技术和方法可行,也非常必要。通过制订净化效果分级规范和颁布实施,将有效推动我国净水产品技术发展,提高群众饮水质量和健康水平。

广东省预防医学会组织广东省疾病预防制中心等单位,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2001)、《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法规标准规范,起草制订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净化效果分级评价规范》团体标准,并将在广东省预防医学会颁布实施。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净化效果分级评价规范》团标验证会在广州召开

而为保证规范制订内容符合实际,2022年7月1日,广东省预防医学会组织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广东省生物制品与药物研究所、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市微生物研究所有限公司、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等单位专家在广东省预防医学会会议室参加现场验证研讨会,同时,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湖南山水检测有限公司、浙江沁园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美的清湖净水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安吉尔饮水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慧聪叁陆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碧丽饮水设备有限公司、佛山市云米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中山方诺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家乐士净水科技有限公司、3M中国有限公司等单位50多位专家在线参加了线上验证研讨会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净化效果分级评价规范》团标验证会在广州召开

项目负责人甘日华主持研讨会

水质处理器净化效果评价规范团体标准项目负责人广东省卫生监督所甘日华主任医师主持了此次研讨会,介绍项目立项性以及评价规范初稿内容,对本次验证和认证内容进行解释。参加编写规范企业的样机按规范内容分别在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6个实验室进行验证检验,出具有CMA认证的水质处理器净化效果分级评价检验报告,国家认可委备案的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认证机构将通过水质处理器净化效果分级评价净效一级的样机进行认证,并颁发净效标识认证证书。

净化效果评价规范 包括农残莠去津 抗生素磺胺二甲嘧啶等去除率指标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净化效果分级评价规范》团体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对水质加标过滤吸附净化效果分级术语、定义、去除率、检验和评价方法。净化效果选择了感官和一般化学指标、微生物指标、有机物和消毒副产物、农药、抗生素、重金属等指标,将去除率分为三级,统一评价检验报告格式和分级评价标识。

净化效果评价规范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以市政自来水为原水的家用和类似场所使用的水质处理器或以过滤吸附可直接使用复合滤芯的净化效果分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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