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边境管理支队净水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白山边境管理支队净水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众华秋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华山路123号南岭家园西门南行500米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QY-JLBS-2021-017
项目名称:白山边境管理支队净水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6.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白山边境管理支队净水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众华秋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华山路123号南岭家园西门南行500米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9月 1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QY-JLBS-2021-017
项目名称:白山边境管理支队净水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62000.00元
招标内容:白山边境管理支队净水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质保期:一年,每台机器提供五年耗材免费上门安装(详见技术参数)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指经营范围满足本项目标的的服务且执证期限有效。
3.投标单位具有供货、安装、培训及维修技术支持的能力。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按近期提供;
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投标单位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其属于监狱企业的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8月23日至 2021年8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众华秋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华山路123号南岭家园西门南行500米处)
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投标人须持以下材料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明(证明是本单位法人的证明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 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公司按近期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2018年度--2020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加盖公章);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加盖公章);
7、《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其属于监狱企业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出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1年9月13日 14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在吉林众华秋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华山路123号南岭家园西门南行500米处)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白山边境管理支队
地 址:白山市
联系方式:刘先生 15804394567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众华秋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华山路123号南岭家园西门南行500米处
联系方式:张女士 0439-32299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439-3229957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指经营范围满足本项目标的的服务且执证期限有效。3.投标单位具有供货、安装、培训及维修技术支持的能力。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按近期提供;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投标单位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其属于监狱企业的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3日 至 2021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众华秋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华山路123号南岭家园西门南行500米处)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1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众华秋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华山路123号南岭家园西门南行500米处)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白山边境管理支队
地址:白山市
联系方式:刘先生 15804394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众华秋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华山路123号南岭家园西门南行500米处
联系方式:张女士 0439-32299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439-32299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