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教罚并举做好垃圾分类“必答题”

慧聪净水网 2020-05-26 09:47 来源:快资讯

慧聪净水网连日来,海淀城管聚焦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全面开展了生活垃圾执法检查工作。截至5月21日,区城管执法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8537人次,车辆3494车次,检查各类单位6366个;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生活垃圾分类问题,执法队员共宣传教育1035起,批评教育644起,责令整改419起,立案144起。

混装混运生活垃圾要不得

“这不是前功尽弃了吗!”马连洼街道城管执法队队员马国瑞和同事刘志山在对生活垃圾运输车辆检查中发现,来收运的运输车辆图省事儿竟将垃圾混装混运,“前期小区都按照要求分类装得好好的,这叫什么事儿。”

马国瑞和刘志山在圆明园西路肖家河桥西北角巡查时发现,一辆垃圾运输车外观污损严重、锈迹斑斑。“还有点臭味,等我走近一看,发现这辆运输车没有按要求进行密闭。”经过进一步检查,马国瑞发现,车里运送的生活垃圾并没有进行分类,快递纸箱、菜叶、果皮等垃圾全都混装在了一起。

马国瑞经过详细了解知道了这种现象非居民没有正确分类,而是运输车辆图省事儿,混装混运了生活垃圾。“前期居民明明分好了垃圾种类,清运车一来却一股脑儿混在一起运走了。这种前面分、后面混的做法要不得。”马国瑞说:“这种做法不但打击了源头分类的积极性,也违反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应按时、分类收集、运输不同种类的生活垃圾,根据生活垃圾收集量、分类方法、作业时间等因素,配备、使用符合标准的收集工具、运输车辆以及符合要求的人员’的相关规定。”

马国瑞、刘志山责令垃圾运输车辆所属的保洁服务公司立即整改,并进行了相应处罚。

无资质单位运输垃圾使不得

“您这是要把垃圾运走吧?麻烦您出示一下运输资质证明。”

“这个……我们还没有……”近日,花园路街道城管执法队队员焦石磊、贾鹏到辖区一家餐馆进行执法检查。一下车,就看到餐馆工作人员正往一辆破旧的电动三轮车内装生活垃圾,于是,就出现了上一幕对话。

“经调查、询问,这辆三轮车是私人的,根本没有生活垃圾的运输资质。”焦石磊随后叫出了餐馆的相关负责人。

“他有没有运输资质我还真不知道。只是觉得便宜,所以就让他来拉了。”餐馆的相关负责人对于《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不了解让焦石磊担忧。

“根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没有运输资质的单位收集运输生活垃圾属于违法行为。”焦石磊说,“这样极易造成生活垃圾混装混运,甚至造成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导致环境污染等严重问题的发生。”

随后,焦石磊和贾鹏对其开具了执法文书,进行了处罚,并对擅自清运垃圾的小货车进行了暂扣。

混投混放生活垃圾容不得

垃圾分类投放是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源头,也是做好后期收集、运输、消纳的基础,不但需要居民的积极参与,也需要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履行好自己的义务。

“这个生活垃圾您没有分类投放啊!”北太平庄街道城管执法队队员李学丰和杨永峰在检查辖区超市垃圾分类情况时发现,一些超市库房虽设置了分类垃圾桶,但包装袋、塑料袋、收银条、冰棍纸都混放在了一个垃圾桶里。

“根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应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我们检查一下您这里的生活垃圾管理台账吧。”

“台账?呃……还没来得及弄呢。”

“这样可不行,未将生活垃圾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和未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极易造成生活垃圾的混装混运,对生活垃圾末端处置环节造成负担。”李学丰和杨永峰对超市开具了执法文书并进行了处罚,要求超市立即整改,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我们马上制定生活垃圾管理台账,派专人加强监督管理,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再也不混投、混放了。”超市负责人向城管队员承诺将立即整改,向员工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实现垃圾从源头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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