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2466个饮用水水源地发现环境问题6426个
慧聪净水网记者8月8日从生态环境部获悉,按照国务院3月批准印发的《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地已排查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2466个,发现环境问题6426个。
据了解,水源保护区内存在的环境问题主要包括:生活面源污染、工业企业排污、农业面源污染、旅游餐饮污染、交通穿越等项目,分别占问题总数的27%、16%、16%、14%、13%。各地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均已建立问题清单管理制度,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建档立案,为下一步清理整治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按照《方案》要求,2018年年底前,长江经济带县级、其他省份地级水源地要完成清理整治任务,共涉及1586个水源地的3991个环境问题;2019年年底前,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要完成清理整治任务。
据各地上报情况,截至6月底,各地已完成1234个问题的清理整治,占今年任务量的31%。其中,湖南省完成比例最高,全省163个问题已完成清理整治135个,完成率83%。但部分地区清理整治工作相对滞后,仍有497个环境问题尚未开展实质性整治工作,整治进展为“零”,占今年任务量的12%。其中,陕西、山东、广东“零”进展问题较多,分别为183个、141个、102个,占全国“零”进展问题总数的86%,下一步工作压力极大。
为推动各地开展水源地环境保护清理整治,5月20日至6月2日,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了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督查,采取独立检查、属地配合的方式,开展为期两周的专项督查,进一步督促地方党委、政府落实水源地保护主体责任。在各地排查发现问题的基础上,这次专项督查进一步查出环境问题2260个,说明前期排查工作还不彻底,整改长效机制还不完善,问题易反弹。其中,问题数量前五位的是河南200个、湖北189个、广东183个、广西165个、云南15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