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环保|楼区:公益行动护卫市民饮水安全
慧聪净水网检察机关这个督促履职活动搞得好,终于可以喝上放心水了!”12月19日,家住湖南省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凤桥管理处的居民黄有利特别高兴,因为金凤水库的违建墓地拆除了。
金凤水库是岳阳市铁山水库的附属水库,为市区100多万居民供应生活用水。10月16日,岳阳楼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彭磊接到举报称:金凤水库边上新建十几处墓地,个别地方的水库围栏被人为破坏,水体面临被污染的风险。
彭磊了解到水源保护区内有几百处墓地,每逢年节,祭祀用的供品和其他废弃物品就会随风飘进水库,一到阴雨天,污水更是源源不断流入水库。而违规建墓地的行为屡禁不止,今年下半年,当地监申桥村村民张某等人又在水库新建十几处墓地。
10月20日,彭磊与同事前往当地环保部门了解情况,得知今年9月初已经采取过“拆迁补偿”的措施,要求张某等人拆除新建的活人墓。半个月后,张某等人又在原址一百米开外新建了十几处墓地,并不同意拆除。
随后,彭磊等人又走访当地国土部门、林业部门等相关单位,了解到这些部门虽然有权管理,却无明确的法律依据责令村民拆除违建墓地,只能在用地等手续上加以规范。
“如何采取措施保护好水源,又能尊重村民的风俗习惯?”在案情讨论会上,彭磊与同事反复核对资料,查看法律法规,并多次联系相关单位和涉案人员,以期找出合适的解决方案。最终,他们查到,根据《殉葬管理条例》规定:在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以外的地方建造坟墓;恢复和建造宗族墓地;建造永固性墓穴、活人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强制平毁、迁移,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11月17日,该院对民政部门未依法履职,放任违规墓地建设的行为发出检察建议。
考虑到当地村民的感受,经讨论研究后,该院发出检察建议时进行了区分:对已经在水源保护区内建造完成的墓地,能够拆除或迁移的,责令违法行为人限期拆除或迁移;对因历史原因无法拆除或迁移的墓地,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整治,安排专人巡查,采取修筑隔离墙进行水污分流。
随即,彭磊等人多次到金凤水库周边的村子,耐心细致地宣讲政策法规,宣传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地建设的重大意义,争取了村民的理解。
12月19日,违建的墓地已拆除,正在修建的隔离墙已延伸千米有余。当地政府准备规划建设5个公益性墓地,目前已有1个墓地经过审批,还有4个正在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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