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启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专项整治

慧聪净水网 2017-08-22 10:57 来源:新余新闻网

慧聪净水网“9月30日前依法取缔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10月20日前依法拆除或关闭二级保护区内,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近日,我市启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法侵占水源地的行为,消除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隐患,确保饮用水安全。

仙女湖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目标

——位于仙女湖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渔家食府、仙女湖渔业公司、仙女湖迎仙公司、仙女湖水产场、仙女湖渔业公司码头等,要求在8月15日前予以关闭,9月30日前依法拆除建筑物并清除垃圾。今后不得新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位于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长龙山果园、陈亮果园、江口渔村、猕猴桃农庄等的排污口,9月30日前予以拆除,禁止排放废水。今后不得建有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9月30日前拆除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所有钓鱼台及其他钓鱼设施。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湖中抛洒茶枯、酒糟、谷糠等物进行“打窝”等污染水体、破坏水源地环境的行为。

——及时清运江口电站水坝附近水面漂浮大量垃圾,并建立和完善垃圾打捞制度。

——进一步完善第三水厂水质自动站运行管理制度,做到专人管理,同时加大巡查、巡检工作的频次,做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置。9月30日前对第三水厂水质自动站增加铜、锌、铅、镉等污染因子监测分析设备;9月30日前对角元水质自动站增加氰化物、挥发酚、六价铬、总磷、总氮等污染因子监测分析设备,以增强水质预警能力。

——禁止市民在一、二级保护区内游泳。

孔目江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目标

——位于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刘小兵沙场、李芳根住户,9月30日前予以关闭和搬迁,依法拆除建筑物并清除垃圾。

——位于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大西北羊专家、天山饭庄、在水一方的排污口,9月30日前予以拆除,禁止在保护区内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禁止市民在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游泳。

——按技术规范调整第四水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分并落实报备手续。

分宜县分宜镇芦塘泉群整治目标

——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芦塘村委岭背、店下、坑背、古岭、坑上5个村小组共同有的鱼塘、水库,12月31日前全部退出承包,实现人放天养、禁止投肥投饵。

——对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坑背自然村和店下自然村,在2018年6月30日前进行村庄环境整治,将村民的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确保处理后的污水达标排放至专门收纳场所,不得排入饮用水源地。

——加强分宜县备用水源地规划建设,尽快实现应急备用水源地与城镇自来水供水管网的互联互通工程建设,切实保障城镇居民用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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