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设自来水价格平衡账户保障供水企业可持续发展
慧聪净水网日前,深圳市发改委、深圳市水务局印发《深圳市自来水价格平衡帐户管理办法》。
《办法》首次提出设立深圳市自来水价格平衡账户,供水企业超过供水净资产收益率8%部分的收益进入平衡账户,低于6%时,则可申请使用平衡账户资金弥补,只有平衡账户盈亏超过当年核定的全市供水企业净资产的3%时,才启动调整自来水价格。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价格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自来水价格平衡账户用来调控水价及自来水经营企业的利润水平,既能避免水价的频繁调整,又能防止供水企业获得超额利润,保障供水企业可持续发展。深圳市原水价格受市场影响较大,而原水价格的变动直接影响到自来水企业经营成本,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供水用水条例》规定,供水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应为6%-8%,因此平衡账户不仅简化了定价程序,同时有利于及时理顺上下游水价,促进供水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办法》对出租屋水价行为同样做出规范。目前,供水企业对“城中村”原村民自建房供水和抄表以产权为基础,一产权户一表;“城中村”原村民自建房在产权上一栋一户,但实际却居住较多租户,总表之后存在分表的情况。
为规范自来水总表与分表水费结算行为,制止供水中间环节不合理加价,居民房屋用于出租的,业主应严格按照政府规定的自来水价格向租户收取水费,相关共用设施用水及损耗通过租金等方式协商解决;“城中村”村民自建楼房可以申请执行合表水价,不执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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