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今后用水项目必须论证 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
慧聪净水网烟台市正式印发《烟台市节约用水集中行动工作方案》,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到2020年,烟台市节水工作进入全国先进行列。2017年底,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14.26亿立方米以内,全市万元GDP用水量降低到13.2立方米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4.2立方米以下,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80%以上。
今后,烟台将根据水资源状况和用水需求,对取水单位和个人下达严格的取水计划,加强取水计划动态管理。对超计划取水的单位和个人,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费。2017年底,全面实施严格的取水计划管理,取水计划管理率达到100%。
根据用水定额标准,对全市公共供水管网内用户全部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加强用水计划动态管理,计划总量严格控制在公共供水单位取水计划内,实施严格的用水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合理调整用水计划。对超计划(定额)用水的实行阶梯水价和累进加价制度,通过计划管理,挖掘用水单位节水潜力,促进社会节水。到2017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公共供水计划管理机制,全市用水计划管理率达到90%。
工业节水方面,烟台市将污水再生水利用作为控制用水总量、提升水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合理布局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在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及生态景观等领域优先使用再生水,以园区为重点规划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积极推广区域性再生水利用。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再生水利用项目,再生水利用体系初步形成。到2020年,全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
严格水资源论证和项目取用水控制。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全面开展水资源论证,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加强城乡规划、园区建设规划等规划的水资源论证工作。对项目取用水和退水等进行严格控制,对用水量接近或达到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的区域,要限制或暂停取水许可审批,限制或停止审批新上高耗水项目,从源头控制水资源利用量。凡需要取用水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进行水资源论证,并报具有审批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行业专项规划、园区建设规划时,编制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或水资源论证篇章。对未完成水资源论证工作、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和投产使用,对违反规定的,一律责令停止。
在保障措施方面,烟台市将加强检查考核。对各县市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承担的节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视情分别实施挂牌督办、约谈、区域限水和严肃问责。充分发挥政府投入在节水工作中的引导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增加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制定优惠措施,引导鼓励社会和个人投资支持节水工作。
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健全节水法规体系和节水政策,强化取水许可、计划用水、产品用水定额、用水器具管理,加大对节水设施不落实、节水措施执行不到位行为的处罚力度,杜绝非法取水现象,对严重破坏节水设施、违反节水有关规定、扰乱用水秩序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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