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整治行动

慧聪净水网 2017-06-29 09:53 来源:新商报

慧聪净水网为进一步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工作,建立长效机制,近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大连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定于今年6月~11月,按照属地化负责,市级相关部门协调指导的原则在我市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六项内容。

一是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围网封闭工作,未实施隔离封闭的饮用水源,要开展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围网隔离(生态隔离)项目论证,2017年底前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批复工作。

二是开展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综合整治,关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包括渗井、渗坑、暗管)。2017年底前,清理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包括各类企业、餐饮服务网点、畜禽养殖户、违章建筑等),关闭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三是强化饮用水源环境风险防范,进一步排查水源保护区内各类环境风险源,全面落实《大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办法》各项要求,严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驶入禁行区,开展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故应急演练,稳妥处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

四是实施饮用水源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水源地岸滨带生态恢复,水源涵养林建设,上游河道生态治理等生态修复工程,开展水源保护区内农业面源综合治理。

五是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开展农村饮用水源编码及保护区(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做好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六是加大饮用水源监管执法力度,建立水源地监察巡查工作制度,做到“每库一案、一源一档”,建立环保、水务、公安等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对一级保护区的巡查频次和监察力度。

根据《通知》要求,6月10日~6月30日为自查摸底阶段,各区市县、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整治内容和国家相关要求,全面排查饮用水水源及入库河流水质、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保护区内各类污染源及违章建筑、风险源等现状情况,梳理各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6月30日前,针对存在的问题和未完成的工作任务逐一列出整改计划;7月1日~10月20日为整治落实阶段,针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存在的问题,全面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10月21日~11月15日为督查督办阶段,10月20日前,各地上报整治工作总结,市政府将成立专门督查组将对此项工作开展督办检查,检查整治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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