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水质排行榜”成为虎虎生风的鞭子

慧聪净水网 2017-06-28 11:22 来源:绍兴日报

慧聪净水网习惯了每月看看自己所在城市或者家乡空气质量排名的朋友,今后可能会多一份关注和“牵挂”——环保部日前正式印发实施《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试行)》,这意味着水环境质量排行榜将在不久的将来跟公众见面。(6月19日《人民日报》)

继全国空气质量实时监测和城市空气质量指数排名之后,环保部再次推出城市水环境质量排行榜。国家在生态环境治理上不断推行重大举措,彰显了关照百姓生活质量、提升群众幸福感的民生情怀和坚定决心。

水质排行榜将更有利于公众获取环境信息,为公众参与环境监督和治理提供了更加科学的依据和参照。但是,推出水质排行榜的根本目的是切实推动城市水生态环境治理,确保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因此,水质排行榜应该成为一根虎虎生风的鞭子,催动地方政府砥砺前行,积极作为。

怎么才能让水质排行榜成为虎虎生风的鞭子?按规定,水环境状况差的城市,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将取消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节水型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等荣誉称号,并向社会公告。这种政绩惩罚方式确实够威够力,将置主要党政领导于舆论的风口浪尖,但这似乎还很不够。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多个关于生态环境保护与监察的方案与办法。会议强调,生态环境保护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领导干部。提出要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科学认定、权责一致、终身追究的原则,围绕落实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针对决策、执行、监管中的责任,明确各级领导干部责任追究情形。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确立的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制、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如果能够落到实处,坚决执行,就一定能使水质排行榜发挥鞭策作用。

领导不发力,工作就无力。水环境治理不能仅仅满足于发布水质排行榜,必须以领导负责制做兜底,把水环境治理效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评议、升迁的重要依据,以严厉的追责倒逼地方政府积极履职、积极作为。领导负责制应具体落实到县长负责制、区长负责制和市长负责制,通过突出党政带头作用和引导作用,层层施压,逐级追责,理顺党政领导、监管部门、企业和个体之间的关系,划清责任清单,促使各地域、各单位各司其责,耕耘好自己的责任田。党政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理应奔忙于水环境治理第一线,风餐露宿,而不是习惯于稳坐中军帐,发号施令。领导肯卖力,工作局面才不会搅成一窝粥。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就是最直观的幸福获得感。我们期待,水质排行榜不仅能催动政府在环境治理上的积极作为,更能为幸福城市、和谐社会的建设开创出崭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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