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
慧聪净水网大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大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自7月1日起,大连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危化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二级保护区内具备绕行条件的路段原则上禁止通行,确需通行须做好监管;禁止危化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域运输。
为有效防范危化品运输引发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故,大连市对饮用水源地周边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限制、设施保障、监管要求、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规定。该《办法》规定,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道路、桥梁以及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连支流上游段的桥梁及沿河道路,应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警示、提示标志;在进入保护区道路入口,应安装监控拍照装置;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新建桥梁的,建设单位应在桥梁两端建设适当容量的集水池和相关排水设施,防止泄漏的危化品进入水体,已建成的桥梁应在2020年前完成集水池和相关排水设施建设。
目前,大连市已将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43条线路划定为危化品运输车辆禁行区,相关道路标识已全部安装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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