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
慧聪净水网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针对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提出“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严格依法开展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管理工作”的要求,我市将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严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进行各项违法开发和排污,确保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
据悉,我市共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1个,常用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8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96个。我市将科学划定98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有序推进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标识、警告和隔离防护设施建设工作。同时,继续开展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定期监测及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全面提高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质量。
目前,龙川县29个、东源县21个、紫金县16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已建齐相关设施,并通过了验收;连平县13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了界桩、标志;和平县20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标识、警告和隔离防护设施正在建设中,预计年底完成建设任务。
为了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我市还将加大执法力度,完善乡镇饮用水源安全保障管理制度;全面检查水源地周边企业,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结合汛期环境安全检查,对水源地周边企业进行排查,特别是对我市东江、新丰江流域和万绿湖等重要水库、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其周边范围内污染源进行排查,依法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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