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山发布通告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和林地林木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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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贴通告现场
四川新闻网眉山8月27日讯(李云红刘树军文/图)8月25日,笔者从眉山市彭山区林业局获悉,日前,该区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林地林木保护的通告》,旨在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林地林木保护,更好保护全区饮用水源安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及《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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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通告》明确了江口镇龚家堰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胜乡石仁村7组集中式饮用水源、谢家镇岳油村8组集中式饮用水源、黄丰镇共和村龚家堰集中式饮用水源和锦江乡天库村集中式饮用水源等,为该区饮用水水源地。据介绍,参照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中的相关规定,该区以饮用水水源地划定了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确定了林地林木保护范围。
据了解,通告包括了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域内违法占用林地和挖方取土。二是严禁破坏饮用水水源涵养林、护岸林和其他植被的行为;一级保护区内禁止采伐林木,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范围内禁止非更新性、非抚育性砍伐。三是采取封山育林、病虫害防治等措施,促进森林植被健康生长;加强森林防火工作,防止发生森林火灾,营造混交林,提倡使用乡土树种,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提高林分抵抗病虫害的能力;科学、合理地施用化肥和农药,控制化肥和农药的过量使用,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化学药剂,防止造成水污染。四是结合林业建设工程,加大投入力度,努力增加饮用水源地植被和提高植被质量,充分发挥森林保护土壤、涵养水源、调节气候、净化空气的生态效益。五是加大打击查处力度,依法查处打击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饮用水水源安全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饮用水水源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
目前,按照要求,该区林业局已将《通告》张贴到了该区每一个集中式饮用水源点,并组织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大了巡查力度,力争通过禁止和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全区饮用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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