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将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
慧聪净水网为贯彻落实《山西省水污染防治2017年行动计划》《太原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太原市水污染防治2017年行动计划》要求,我市将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日前,我市将启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饮用水水源地评估、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排查和清理、加强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和信息公开等工作。
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我市将组织完成本辖区内日供水1000立方米或服务人口1万人以上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根据摸底调查情况,相关情况将在9月底前报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统一汇总报市政府,由市政府按程序报省政府批准。
做好饮用水水源地评估在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的同时,我市将开展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推进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工作,完成乡镇及以下水源基础信息采集。
据了解,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工作是《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考核的重要内容。根据有关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年度环境保护状况评估分值大于等于90分的,视同于水源完成规范化建设。对此,我市要求,要对照所辖区域2016年饮用水水源评估报告,针对问题,查找原因,提出具体整改措施,认真组织整改工作,确保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工作。同时,我市将逐步推进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
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排查和清理
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要求,我市将全面排查和清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并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纳入各级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威胁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水源水质安全。
加强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和信息公开
我市还将建立健全饮用水水质监测体系。按照省环保厅和市环保局确定的监测指标、频次、信息公开等要求,我市将认真开展监测并按时报送和公开监测数据,全面掌握和分析饮用水源水质变化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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